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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
海口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规范宣传品张贴管理的建议(第12期)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7/05/03

    自我市开展“双创”以来,卫生大整治活动在大街小巷如火如荼开展起来,在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日夜不间断的卫生巡查下,街头小广告基本上已销声匿迹。虽然街头小广告减少了,但另一类街头宣传品却悄然增多起来。

    随着 “双创”活动的深入开展,由各单位制作的各式各样舆论宣传品不断出现,如禁烟、病媒防治、文明礼仪、核心价值观、社会公德、市民公约等宣传招贴画贴满大街小巷,这类宣传品在张贴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宣传品过多、张贴过密,没有考虑到单位面积的承受能力。因为是指派任务,有的地方一个经营场所需要张贴6、7种宣传品,有的经营场所因为面积较小,无处可贴,只好随意张贴在厕所里、楼梯拐角边;二是随处乱张贴。有的在沿街干净整洁的墙壁上零零散散张贴着大小不一、花花绿绿的宣传品,显得很突兀,有碍市容观瞻;三是缺乏管理。一些沿街墙面张贴的露天宣传品,贴出来后就没人管理,即使被风吹雨打破损了,也不能随便撕掉,更找不到责任单位修补或更换宣传品,这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也给城市保洁工作带来了很大困扰。

办法与建议:

    一、各单位制作发放的宣传品,印制要统一规范,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以示由本单位负责监督管理。根据“谁印制,谁负责”的原则,制作发放单位应该是监督管理宣传品的最终责任单位。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任何单位在公共区域张贴宣传品,须经辖区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同意。张贴的地点、范围和数量以及同类宣传品之间的距离,应由街道办或社区居委会根据辖区人口数量、商户分布情况确定。宣传品制作发放单位也可以委托街道办或社区居委会负责辖区宣传品的日常监督检查。临时性的宣传品,应在开展活动过后,由张贴单位负责更换、清除。长期性的宣传品破损,街道办或社区居委会要及时通知制作发放单位修补或撤除。

    三、在各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区选择适当地点设置公共招贴栏,依法有序张贴,疏导舆论导向宣传品发布的需要。

四、倡导低碳环保、资源节约和环境整洁,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不必要的宣传品印制、张贴。

 

市领导及相关部门处理情况:

顾刚副市长批示:“请转市容委办理”。

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作出了《关于市政协社情民意专报第12期的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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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市政协社情民意专报第12期的回复意见.pdf     下载附件     在线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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