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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察报告
关于我市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体系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
作者: 文章来源:经济委 更新时间:2014/07/14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体系建设,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6月,市政协副主席林杰率领经济委员会部分委员,对我市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委员们听取了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市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体系建设情况的工作汇报,实地视察了海口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国贸大润发超市。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农业局、市食药监局在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上加强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体系建设的工作力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多措并举,强化监测体系建设

  市农业局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品牌农业创建的生命线,逐步构建以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龙头,以区、镇、村、生产基地、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站(点)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实施属地管理责任制、例行监测巡查监督制、台账追溯制、投诉举报制、品牌认定制等监管长效机制,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每年抽检瓜果菜样品10万多个,合格率达99.8%,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零发生。今年第一、二季度,国家农业部对我市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均为100%,有效地保障了市民的健康安全。为了进一步强化监测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争取到地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2013年市农业局向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申报的《海口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批,积极争取扩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省发改委、省农业厅计划投资1008万元建设海口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争取扩大建设检测中心规模,使检测中心检验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目前,市农业局正在协调落实项目用地,力争2017年6月底建成投入使用。该项目被列为我市首个统筹城乡示范项目。二是推进区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流动服务站建设。为充实我市四个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流动服务站建设,市农业局积极争取市财政安排116万元,计划给每个区购置一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流动车。三是全面建设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整合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农技推广服务站,争取省、市财政资金的支持,加快推进以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项目建设。目前,灵山、红旗、云龙、凤翔、海秀、永兴6个镇(街)监管站已竣工投入使用,龙塘、大坡、遵谭、城西、龙桥、石山、新坡、旧州、甲子9个镇已完成主体工程,大致坡、三门坡、东山、西秀4个镇正在加紧建设中,其他4个镇正在落实建设用地。四是推进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计划利用2年时间建成村级检测站226个, 2014年实现全市村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全覆盖,为每个村检测站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工作场所和运转经费,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能力和水平。截止到2013年底,已建成121个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今年已安排1240万元计划新建124个村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年底可完成任务。

  市食药监局高度重视流通环节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工作,确保市民消费安全:一是建立流动快检工作小组。市局和四个区分别成立一个流动快检工作小组,每组配备2名检测人员、一辆快检车和相关快检设施设备,对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只需3分钟,检测范围覆盖四个区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学校食堂。要求检测结果要及时通报被检查单位,对超市和农贸市场要求将当日的检查结果在市场电子显示屏公示。对于不合格结果的处理,首次不合格的查找原因,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在黑名单上公示;再次不合格的进行监督抽样送实验室检验,确认不合格的报稽查机构依法处罚。二是加强进岛农产品农残检测工作。食品检测中心采取轮班工作制,24小时不间断地对进入南北蔬菜批发市场销售的外省瓜菜进行抽样快速检验。抽检发现不合格的禁止入场销售并责令销毁。今年已抽检瓜菜6819批次、3702车次、78072吨。其中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9.99%,销毁不合格瓜菜250公斤。三是着力开展大型超市果蔬农药残留免费检测试点工作。今年2月份,我市作为全省食药监系统首个试点单位,市食药监局指导华润万家、大润发、家乐福、南国等9家超市开展果蔬农药残留免费检测试点工作。免费检测点统一采用蓝底黑字标志牌,并公示农残检测流程,由超市的工作人员免费为消费者检测,也可由消费者在超市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自行检测。此举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也引起了媒体的重点关注,海口市是全国最早开展此项工作的城市。

  (二)突出重点,确保农产品质量

  (1)强化质量安全监测,严把农产品准出关。市农业局充分发挥120多个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主体的作用,把冬季瓜果菜品种、收购点全部纳入监测范围。采取流动检测和固定监测相结合的办法,开展检测发证,每天组织500多名监测人员到瓜果菜生产基地、收购点进行抽样检测;市级两部流动检测车不定期到各区冬季瓜菜主产地进行流动检测,同时在秀英港、南港码头设立检测点,对出岛冬季瓜菜的检测进行把关,确保省政府规定的“两豆两瓜”出岛检测持证率达100%。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秀英区东山镇、龙华区龙泉镇、新坡镇、琼山区甲子镇、旧州镇和桂林洋农场等重点镇的豇豆、四季豆、苦瓜、西瓜等4种敏感瓜菜进行定量检测,掌握农药使用的情况,对检出使用禁用农药的瓜菜进行销毁,并严肃追查禁用农药来源,深挖源头,严厉查处。同时,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市农业局从2013年开始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委托农业部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负责我市每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随时掌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为科学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依据。

  (2)加快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建设,实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市农业局今年安排35万元,利用农业部农垦局水果质量追溯平台,建设瓜果菜质量追溯监管示范点10个,通过海南富汇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有效地把基地追溯的农产品与市场对接,大打特色农业品牌,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增加农民收入。今年,我市还出台冬季瓜菜运销出岛奖励方案,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冬季瓜菜运销出岛,将农药残留检测发证作为奖励条件之一,切实加强瓜菜收购管理,认真做好检测发证、瓜菜流向、出岛日期、瓜菜运销商等信息记录备案,确保出岛瓜菜凭证出岛。

  (3)强化源头综合治理,净化农药经营市场。为抓好农药监管工作,市农业局委托市农科所对农药经营和使用进行监管,主要是对农药批发商、零售商和种植基地进行监管。一是对全市农药市场进行大检查,采取明查暗访、蹲点、跟踪方式进行监管,严格农资市场管理,不放过任何一个死角。二是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实行可追溯管理。根据《海南省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农药零售商准入条件,使获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零售商由原来的165家减少为130家。同时,组织全市所有农药零售商鉴订《海口市农药经营质量的承诺书》,营造了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提高农药企业和行业的自律能力。三是加强执法。开展了“去冬今春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以及“元旦、春节、五一”等重大节假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销售农药经营户和仓库进行明查暗访,开展拉网式清缴禁用高剧毒农药,杜绝问题农药在市面上流通,确保农药市场销售安全。四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千至5千元的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举报。今年1至5月份,我市共出动执法车辆156台次,出动执法人员624人次,检查农药经销单位780家次,立案查处4起,查获不合格农药1.6万多瓶(包),取缔无证农药流动经营点4个,使我市的农药经营秩序取得了明显好转,有效地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建立检测队伍,加大技术培训

  自2013年10月份开始,全市248个村委会均配备了2名农产品质量检测员,其生活补贴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计划从今年7月份起,全市23个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备3至4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其生活补贴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壮大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同时,组织农业技术服务队,深入全市各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田头一条龙服务,把单纯的技术服务做成带技术、带配方、带农药的综合性服务,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加大对农民瓜菜标准化和科学施用农药知识培训,组织农业专家到东山镇东升洋、龙泉镇五一洋、新坡镇塘柳洋等豇豆种植基地举办质量安全培训班45期,共发放《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资料》、禁用农药和替代农药推荐、安全用药知识等各种技术资料3.5万份,培训、指导农民1.5万多人次。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

  (1)加大主流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宣传省、市政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措施、成效和开展打击销售使用禁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及时跟踪群众反映强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海口晚报、海口电视台、海口电台、海口网等媒体主动与职能部门联系,多层次、多角度跟踪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对违法行动进行舆论监督和曝光。

  (2)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广泛利用公告、宣传栏、横幅、传单、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多途径、多渠道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和措施,宣传深入到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市民,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宣传车60多辆(次),悬挂宣传横幅80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4万多份,提高了全体市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3)做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暨放心农资下乡活动月活动。充分利用“3.15”活动日和6月开展的食品安全周活动,在我市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用图片形式向群众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和识假辩假,接受群众咨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测机构不健全。目前全省除我市(市级)外,其余市县均已成立了农业执法机构。而我市的具体情况是:美兰区成立了农业监察执法大队,秀英区设立了农业执法机构,但人员尚未到位,琼山区、龙华区尚未成立农业执法机构。另外,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尚未批准成立,机构的主体问题至今未通过国家认证认可。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建设进度较慢。为了整合农业、林业、海洋渔业以及农口方面各种检验检测资源,实行顶层设计,市农业局组织编制了海口市农业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议书,并上报市政府审批立项。虽然国土资源部已于2012年审批该项目用地(面积50亩)转用指标,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开展该项目征地,造成无法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同时,为节约项目建设用地,市农业局将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农技推广服务站两个项目整合建设(目前,尚未建设畜牧兽医站的镇考虑三站合一建设),因此该项目建设工序有所增加,建设进度放缓;部分镇落实建设用地较慢,长流、三江等个别镇甚至无法落实建设用地,也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投入不足。虽然市里安排了工作经费,但由于区里安排工作经费较少,造成不能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四)各级政府属地责任落实力度有待于加强。有的区、镇政府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没有真正将冬季瓜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现象,特别是在村委会层面的监管责任还不完全落实。

  (五)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有待于强化,农民科学安全使用农药知识及质量安全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意见和建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体系建设,针对视察反映出来的存在问题,委员们特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农业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执法水平。建议设立海口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机构确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有法定的检验资格。建议市编办尽快批准成立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琼山区、龙华区尽快成立农业执法机构。各区尽快成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检测服务站,并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流动检测车和检测设备年底前正式设入使用。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一是参照省农业厅的做法,组建专门机构,积极谋划市农业检验检测中心项目,落实项目审批、土地征用、项目资金等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审批,力争2015年6月开工,2017年6月竣工投入使用;二是各区、镇政府严格按照“六个一”模式,认真落实项目用地,整合镇级农技、畜牧兽医的项目资源,实行“三站合一”或“二站合一”,加快推进演丰、三江、龙泉、长流4个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建设,确保今年10月底前全部建成投入使用;三是加快建设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加快推进今年124个村级检测站的改造装修,力争今年12月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三)启动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招聘录用工作,落实经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建议各级政府和市、区人社主管部门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市推进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今年7月份起启动80名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的招聘录用工作,力争今年10月底完成人员招录到位。市、区财政在确保人头经费的基础上,要在改善办公条件、搞好人员培训、更新检测设备等方面给予相应的资金保障。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设施、监督网络、检验检测、信息手段、科技研发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与支持,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能力。

  (四)加强生产环节监管指导,进一步规范种植行为。加大宣传培训及标准化生产指导力度,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将落实生产者责任贯穿于日常监管工作。要对冬季瓜菜生产基地、常年蔬菜生产基地、水果基地等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高剧毒农药等禁用药物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指导,积极推进种植业产品标准化创建,加强对各类标准化实施示范基地的监督检查,推广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的种植行为。

  (五)强化检验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检验检测工作,是确保农产品达到无公害要求的重要保证。一是要抓好产地的检验检测。即对全市所有的种植生产基地,在产品采收时要进行抽样检测,并由检测单位出具证明。二是建立流动检验检测制度。各级农业部门要制定详细的抽样检测方案,每天派出检测人员对重点地区生产基地进行流动抽检,对于有毒、有害的瓜果菜产品,要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通报和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构建监管长效机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从源头上卡住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加大对农药等农资市场的监管,把好源头关。密切关注重点区域、重点田洋、重点品种和重点经营网点销售和使用农药情况,凡是销售和使用违禁药物的经销商和生产者,一律依法依规严处。充分发挥农民的监督和举报作用,切实增强农民抵制假冒伪劣农资和禁用农药使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七)完善应急机制,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应急体系,防控和调查处理农产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预防不安全事件发生。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及时报告,积极引导舆论,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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