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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察报告
关于我市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示范点创建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作者: 文章来源:教文卫委 更新时间:2014/07/10
  6月13日,市政协副主席叶霞带领教文卫委员会医卫界委员,通过实地视察、座谈交流,对我市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综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根据“一村一室”原则,全市231个行政村均建起了村卫生室,覆盖率达100%。按照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各卫生室建筑标准均达到80平方米,设有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并实现了三室独立。每个卫生室都配备有听诊器、血压计、输液架、诊断床等医疗设备,以及一体机、电脑和打印机等,基本能满足农村基层医疗的基本需求。

  二是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范围。全市共有201个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使用的基本药物,由镇卫生院网上采购和配送,从源头上保证了药品质量,使村卫生室的药品价格下降了30%以上。同时,市财政按10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医进行补偿,各卫生院根据村医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量,按服务人口5元/人/年标准补助给村医,使村医收入得到保障。

  三是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为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有效解决农民就近就医需求,全市已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范围。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37家农村卫生室实行了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

  四是积极探索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模式。从2006年6月开始,龙华区就开始了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探索。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大力推进“一镇两制”的管理模式。

  具体做法:其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卫生室作为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人员、业务、财务”由镇卫生院进行统一管理,村医工资由镇卫生院考核发放。其二,推行法律责任和财务核算独立的村卫生室。法律责任独立,是村卫生室人员在开展诊疗及其他活动时,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村卫生室及相关人员承担。财务核算独立,是村卫生室的业务开展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方式。

  但是,由于机制体制等各方面原因,村医的编制管理、村医的引进和购买养老保险等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悬而未决,导致龙华区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仅停留在一些表面的容易完成的工作上,效果不理想。

  五是新一轮改革被提上议事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今年市政府将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我市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正式提上了议事日程。目前,市卫生局已完成了《海口市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起草工作。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示范点创建方面

  为全面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省卫生厅的部署和要求,今年我市明确提出创建2-4家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争取10-11月通过省级复核。为此,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筹备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今年3月,市卫生局制定了《2014年海口市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活动,建设示范点,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不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满足居民不同的健康服务需求。

  二是健全组织、具体实施。各区按照要求,制定符合辖区实际的可操作的工作方案,成立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专业技术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各小组职责要求。通过广泛发动,各区初步确定了辖区1-2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创建示范点,并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目前,各区已推荐辖区省级创建示范点共7家,其中秀英、琼山、美兰各2家,龙华1家。

  三是坚持标准、严格准入。在创建过程中,各区按照《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参考指标体系》,严格机构设置标准、规范服务流程、规范医疗文字书写、合理用药、健全规章制度、机构布局和服务环境人性化、机构标识清晰等;依法准入,严格核发、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严格医护人员执业资格。

  四是强化管理、推进示范。各区按照《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参考指标体系》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推进示范创建。其一,加强环境建设。做到医疗、保健分区合理,科室设置规范、服务流程方便,标识标牌清楚,服务环境清洁、舒适、温馨。其二,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合理配置人员,加强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其三,规范财务资金管理。下拨资金专款专用,专人管理。其四,加强药品管理。一般药品和特殊药品严格执行采购、验收、保管、查对制度,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其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医患沟通制度,专人负责处理医疗投诉纠纷。其六,加强信息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公开社区卫生服务信息,使辖区居民了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各类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价格等,同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并运用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实现电子化信息管理。其七,创新服务模式。包括参与服务、协同服务、主动服务、责任服务和邀约服务等。

  五是加强宣传、促进创建。召开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协会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动员会,充分调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增加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医疗服务的了解,提高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并在辖区范围利用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提高宣传效果,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

  六是注重督导、接受监督。各区卫生局及时对创建活动进行督导,市创建领导小组根据各区创建开展情况不定期下社区进行检查,督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功能。各区推荐上报的创建示范点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存在问题

  (一)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方面

  一是村医人员匮乏,能力素质较低。目前我市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医护人员1.64人,按照村卫生室人员1.5‰的配置标准和每个村卫生室至少应有1名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以上资格的医生和1名护士的要求,应配备村医465名,现有307人,远远达不到要求。此外,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整体队伍素质不高,学历低,无职称人员在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普遍存在,以及乡村医生年龄老化等问题。分析原因,主要是由于政府投入不足,政策不到位,待遇低,无法吸引医学高等院校毕业的大学生加入农村卫生人员队伍。

  二是网络铺设和使用不畅。由于部分村卫生室偏远,未安装有线网络,只能用网卡,网卡存在信号不好,经常欠费等情况。全市共55家实行网线直报(秀英30家,琼山16家,美兰9家),68家用网卡直报(秀英35家,龙华24家,美兰9家)。由于农村信号不稳定,网卡基本上无法正常使用,部分村卫生室因为网络欠费而不能上网,造成基本药物和新农合报销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三是村医退出后养老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由于没有建立村医退出和养老机制,全市乡村医生老龄化现象严重,许多年老的乡村医生虽已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无法承担繁重的公共卫生和信息化工作任务,但由于没有养老保障政策,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境地。

  四是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监管难度较大。存在卫生室到卫生院网购药品和实际销售量不符现象。但加强监管,如停业整顿甚至取缔,又会造成无乡村医生执业问题。如何有效监管,保证新农合资金运行安全是一个严峻的问题。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示范点创建方面

  一是无创建经费。创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示范点,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包括设备购置、房屋修缮、房租、人员配备等费用。而目前创建工作经费仍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自己承担,政府没有一分钱投入,创建深入推进难度较大。

  二是创建示范点的积极性不高。目前由于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招聘较难,医技人员流动较大,房屋租赁价格上涨,没有创建示范点的激励机制和奖励机制,大部分社区机构无暇顾及创建工作,创建工作效果不佳。

  三、意见建议

  (一)提高认识,切实推进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

  推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市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医疗卫生需求的重大决策。市、区政府及卫生、财政、人社等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海南省农村卫生管理乡村一体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切实将我市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作为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保障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顺利实施。

  (二)突出重点,积极创新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模式

  要认真总结龙华区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经验,借鉴外地先进做法,探索符合海口实际、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建议按照《海南省农村卫生管理县乡村一体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对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行“三制”、“六统一”管理。“三制”:即人员聘用制、劳务补助制、养老保险制;“六统一”:即行政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制订、财务统一管理、药品统一管理、档案统一管理、业务统一管理。

  (三)统筹规划,大力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

  一是市、区两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关于落实农村卫生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琼府办[2009]5号)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各镇农村卫生人才需求的总量和结构,建立人才档案,加强人才储备,按比例、多渠道构建层次合理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二是要大力加强在岗人员临床进修及在职培训,重点选拔技术苗子和业务骨干到上级医疗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培养一些“本地化”、永久型、实用型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三是要加快乡村医生职业化进程,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四是要按照卫生部《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考核办法》要求,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从业管理,由区卫生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对乡村医生的从业情况和工作业绩考核,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五是要改善在农村卫生院工作的卫生人才住房等方面工作和生活条件,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

  (四)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处于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最基层组织,是农村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预防保健、公共卫生、常见病诊治的职责,是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中最贴近百姓、最能为广大农民提供便捷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环节。市、区两级政府要逐年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投入,进一步加强镇卫生院的软硬件建设,不断提高镇卫生院为农村提供基本医疗、中医、预防、康复、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综合服务水平。与此同时,镇卫生院要切实担负起对村卫生室的监管职能,强化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规范村卫生室的服务行为,真正把村级卫生组织的各项管理活动引导到规范化的轨道上来。要对村医进行统一培训,重点培训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逐步提高农村医疗队伍素质和技术水平。各村卫生室做到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发票、公共卫生服务有台帐、信息报告有存根。村卫生室要坚持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发挥农村基层网底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

  (五)强化措施,及时解决镇村卫生工作面临具体问题

  一是要把乡村医生纳入政府事业编制,解决养老问题,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二是加强药品企业配送环节监管,建立配送企业诚信档案,淘汰更换服务不到位的违约企业,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用药不受影响。三是要由政府出资,将村卫生室全部安装网线,发挥村卫生室信息化的有效作用。

  (六)积极作为,强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示范点创建

  一是要建立创建经费的投入制度。市政府要尽快研究制定扶持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的经费投入制度,明确市、区两级政府的投入责任、投入项目、投入方式、投入比例、投入金额,重点给示范点租房、更新设备、人员培训、拓展业务、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等补贴,为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提供及时有力的支持。二是要完善创建工作的激励机制。市、区两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激励机制,既要重视荣誉方面的激励,更要重视物质上的奖励,对那些按标准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经检查验收达标的示范点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或给予创建项目追加补贴等,以更加有效地激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争创示范点的积极性。三是要发挥示范点的引领作用。市、区两级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示范点建设经验,树立典型,广泛推广,全面推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发展。与此同时,要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示范点的创建成果进行广泛的宣传,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成果、服务内容、医疗技术水平,增加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信任度,主动接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预防、医疗、保健等服务,共同促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良性发展。



文章来源:教文卫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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