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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
“完善我市分级诊疗制度”课题调研报告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7/03/06
  

  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形成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提高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利国利民的深化医改重要方针。2015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同年11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更好地推动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市政协将“完善我市分级诊疗制度”确定为今年的重点调研课题之一,由文日坤副主席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通过市内调研、省外考察和座谈研讨等方式,深入了解我市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与做法,从体制、机制和法制上,对进一步完善我市分级诊疗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一、完善我市分级诊疗制度的必要性

  (一)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是加快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必然要求

  今年5月,国家正式将我市确定为全国第四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我市公立医院资源拥有量较大,但职能定位不明确和无序竞争等问题比较突出,大医院“哄抢地盘”、“大小通吃”现象普遍存在,没有真正定位到解决疑难急重症的主体责任上。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也是我市客观存在的薄弱环节。分级诊疗制度是连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纵向主线,也是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的主渠道。因此,只有加快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科学调整和控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和病床,落实“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才能保障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是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必然要求

  目前,由于我市尚未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分级诊疗体系,群众普遍存在“小病进大医院”、“常见病找大专家”等现象,在时间、费用上产生很多不必要浪费。因此,只有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分级诊疗秩序,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实现“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治疗在基层,大病重病疑难病转诊上级医院”,保障群众在短时间、近距离内得到有效治疗,省去群众求医过程中各种附加、伴生的消耗,使群众看病就医费用降低,才能从根本上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是打造“健康海口”的必然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十三五”规划建议正式提出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确定为医改重点工作,并要求医改必须服务于“健康中国”建设。随着“十三五”规划建议落地,以三医联动、医药分开、分级诊疗为核心的“健康中国”建设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是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的根本保障。海口市委、市政府也明确将打造“健康海口”,实现“人人健康”作为我市“十三五”规划的发展目标。

  二、我市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

  (一)主要做法

  2015年11月,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市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一是坚持和完善“对口支援”、“下乡帮扶”制度,促进医疗下沉基层,建立了较为畅通的双向转诊和疑难重症会诊渠道,为分级诊疗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积极落实“多点执业”政策。2015年底,我市实施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备案制”、“区域注册制”,打破第一执业地点的“壁垒”,降低开展多点执业的门槛,进一步推动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

  三是探索以慢病先行的分级诊疗试点。建立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诊疗服务和结核病综合防治管理模式。

  四是积极探索通过医联体模式,建立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市医院与市四院,市四院与新坡镇卫生院初步建立了以技术为纽带的医疗联合体。

  五是着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示范点建设与签约服务。扶持签约服务示范社区,通过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解决签约服务费用,鼓励和引导居民签约。2015年,全市共签约63966人。

  六是探索向基层倾斜的差别化医保支付制度。试点通过提高特病门诊报销比例、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等,鼓励患者按规定程序就诊转诊。同时,对未经转诊,采取不报销门诊费用和降低住院报销比例等措施加以制约。

  七是坚持采用委托培养的方式加强乡村医生和社区全科医生培养,逐步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二)存在问题

  当前,我市分级诊疗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总体上进展顺利,但仍缺乏系统性、规划性、整体性,存在困难问题不少。

  一是统筹机制不完善,协调推进不到位。海口是省会城市,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举办主体、隶属关系复杂,一、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所属关系涉及省、市、区三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工作难度较大。特别是在组建医疗联合体方面,省属三级医院如何承担责任,省、市、区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如何联合、怎样管理等问题,在组织人事、财政投资、资产管理等方面均缺乏清晰的政策指导和组织保障。另外,在实际工作当中,职能部门各自为政,尚未很好地将完成本职工作与推进分级级诊疗工作有机结合,一起研究 、整体推进。

  二是分级诊疗责任区域缺乏整体规划。全市分级诊疗体系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规划、分工协作的网格管理机制。

  三是医保支付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扩容加速。门诊统筹工作进展缓慢,医保差异化支付等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是财政补偿资金投入不足。二、三级公立医院医师下沉基层执业、帮扶的补助、激励资金尚未列入财政专项补偿。

  五是城市医疗服务体系结构不完善。秀英、龙华、美兰三个区均缺少区域性二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专科医疗体系不健全。糖尿病医院、心血管病医院等重点专科医院空白。

  六是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低下。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78%为社会力量举办,投资不足,技术力量薄弱;农村卫生院、村卫生室虽然基本完成了标准化建设,但医疗技术人员严重缺乏,很难胜任“首诊”重担。

  七是三级医院功能定位还不够精准。据统计,2015年我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为1502.45万人次,其中三级医院占39.7%,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占12.4%,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占18.36%,三家军警医院占3.4%。门急诊就诊排名前十位的疾病: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结膜炎、高血压、急性咽炎、胃炎、阴道炎、糖尿病等,全部是常见病、多发病,多是由一级医院承担的基本医疗病种,但三级医院占了近40%的份额。

  八是卫生信息化建设起步晚,信息体系不健全。全市尚未建立“健康海口”信息平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用系统缺乏统一的架构,互联网的资源整合和共享平台建设缓慢,严重制约着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顺利推进。

  九是政策宣传、健康教育力度不够,市民健康素养有待提高。长期以来,由于政策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方面的工作不到位,群众已形成了“小病进大医院”、“常见病找大专家”的就医习惯,给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带来不利影响。

  十是地方性法规应及时提上议事日程。分级诊疗制度转诊机制涉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责、权、利等复杂关系,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又涉及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全科医生的“首诊责任”、“转诊建议权”等,随着制度的深入推进,市民维权意识日益增长,没有相应的法规加以规范,容易产生各种纠纷。

  四、镇江、西宁、武汉推进分级诊疗的有效做法

  (一)镇江——建立分工协作机制,畅通双向转诊通道

  镇江是全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城市。近年来,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通过建立医疗集团,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全市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加入江苏康复、江苏江滨医疗集团,在管理机制上实现了由外部帮扶向内在需求转变。两大医疗集团均制定具体的双向转诊运行流程、质量标准、管理规范,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双向转诊合作协议。

  二是畅通转诊通道,提供连续医疗服务。集团内各医院明确专科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并建立例会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上级医院均建立了社区转诊患者就诊挂号绿色通道,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的转诊单,对转诊病人实行“一免三优先”服务:即免挂号费、优先预约专家门诊、优先安排辅助检查、优先安排住院。对符合下转指征的患者,上级医院及时将其下转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提供患者基本信息,负责社区康复治疗指导,由社区医务人员提供后续康复治疗和上门服务。

  三是加强医保引导,打通患者下转通道。规定二、三级医院须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的重点病种为高血压、脑出血、脑梗死等10种疾病,下转的人次必须达到当年8个病种出院人次的30%以上。对达不到规定指标的二级以上医院,年终结算时同比例扣减参保病人出院人次指标。对适宜临床路径的病种,制定包括医院和社区治疗两部分临床路径,医保基金根据各自临床路径发生的费用付费;对不适合临床路径的病种,采取单病种付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下转的病人建立家庭病床和住院康复治疗,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进行单独核算,不列入总额预算管理。通过转变医保付费方式,有效地引导了二、三级医院将康复期病人下转到社区。

  四是开展标准化建设,增强社区服务能力。财政加大投入,不断加强社区硬件建设,补偿社区签约服务。两大医疗集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予以设备扶持,并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管理团队,把优质管理和服务理念与社区卫生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帮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高服务能力。同时,建立上级医院医师到社区坐诊制度。

  五是建立信息网络。两大医疗集团均与城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网络点对点连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通上级医院的门诊挂号系统和预约检查系统,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直接预约医疗集团专家号和大型设备检查,减少社区居民等待时间,降低就医成本,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二)西宁——“三医联动”、“三分细化”和“三家服务”同步推进

  新一轮医改启动实施以来,西宁市紧紧围绕医保、医药、医疗协调联动,积极探索推进分级诊疗新路径。

  一是“三医联动”,协调推进。医疗方面 :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全程管理服务。一级医疗机构强化基本医疗和临床服务功能,探索开展“50种+”按病种(组)分级诊疗和按病种医保付费改革试点工作,二级医院加强常见病、多发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血液透析、儿科、中医等专科建设,探索开展“100种+”按病种(组)分级诊疗和按病种医保付费改革试点工作。

  医保方面: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分级诊疗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简化异地就医报销手续,将分级诊疗政策规定与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对接,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实现转诊信息的即时上下传输,实现电子转诊和分级诊疗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引导患者分级诊疗。

  医药方面:大力推进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各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扩大基层用药目录,并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完善医药费用监管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

  二是“三分细化”,精细管理。首先是区别对待人群,对新增务工人员、就读大学生、孕产妇等特殊人群制定特别的转诊程序,70岁以上老年人、0-3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均可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其次,建立健全特殊疾病分级诊疗及转诊程序。规定特殊疾病患者可就近就医。重性精神疾病、眼科、儿科、残疾康复、血液类等特殊疾病患者可就近选择一、二、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此外,严格执行急慢分治,对突发急、危、重症患者,按照“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诊疗。

  三是创新“三家服务”模式,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家庭责任医生、家庭签约服务、家庭百姓药箱“三家服务”模式,将审核备案的176种非基本药物纳入“家庭百姓药箱”,紧密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社区慢病管理、家庭签约服务等工作,把群众所需的常用药、低价药直接送到百姓家中,减少慢病患者到大医院开药就诊次数。鼓励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支持公立医院在基层开设普通门诊、老年病、慢性病专科,破解基层服务能力瓶颈。积极开展高血压病、糖尿病、结核病等9种疾病双向转诊试点工作,由基层全科医生负责联系上级核心医院,并进入上级核心医院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优先住院治疗,推动分级诊疗顺利实施。

  (三)武汉——整合卫生资源,建立“三通”机制

  武汉市以整合区域卫生资源为抓手,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引导患者到基层就诊,形成分级诊疗体系。

  一是大力推进医疗联合体构建。武汉市在全国率先完成包括国企医院在内的20余家公立医院管理、运行、补偿体制机制以及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通、物通、医通”。大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把门诊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新格局,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目前,该市形成了以14个三级医院和14个二级医院为主导,12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的28个区域医疗联合体。

  二是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的功能、数量和规模。对中心城区年业务量小、病床使用率低和周转次数少的部分市、区级公立医院,转型发展或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制,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支持新城区区级公立医院建设成为区级医疗中心,及时完善新城区分级诊疗体系。

  三是以医保改革引导分级诊疗。将新农合住院报销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将乡、区、市、省级转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级差提高到15%。目前,武汉市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补偿比不低于50%,门诊重症政策补偿比不低于60%。同时,逐步提高门诊补偿封顶线,启动疾病应急救助,取消定点医院起付线,放开住院救助病种限制,促进分级诊疗顺利推进。

  五、完善我市分级诊疗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联动机制,加强统筹协调

  一是建立健全省市统筹工作机制。将区域内所有省、市公立医院统一纳入我市分级诊疗体系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统筹推进。二是建立健全市、区联动工作机制,统一将市属公立医院、区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推进区域性医疗联合体建设。三是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三医联动”,提高工作的协同性。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要充分认识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加强对分级诊疗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分级诊疗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立足长远发展,制定体系规划

  坚持规划先行原则,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把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同打造“健康海口”的长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结合《海口市区域卫生规划》、《海口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形成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并纳入“十三五”规划中认真落实。

  一是做好横向整合。在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前提下,对全市医疗机构床位和专科布局予以统筹规划。抓好重点专科和专业技诊中心建设,整合资源建立特色专科中心、病理诊断中心、检验中心、影像中心和消毒供应中心,实行大型设备统一管理、共同使用。

  二是抓好纵向组合。按照“就近、就急、方便群众”的原则,规划建立市、区、镇、村一体化管理服务的紧密型医联体,加快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纵向组合,带动区域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整体提高。建议组建以产权为纽带的“海口市医疗管理集团”,开创医疗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局。

  三是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合理控制全市三级医院规模和数量,建立以服务人口病种结构、服务辐射范围、功能任务完成情况、人才培养任务、工作效率等为核心的公立医院床位调控机制,严格控制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普通门诊的不合理扩张。加强全市慢性病医疗机构的规划、设置和发展。

  (三)加强医保政策引导,发挥价格调节作用

  一是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步伐。加快探索普通门诊统筹改革,积极开展以按签约人头、按病种、按床日、按定额付费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探索在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内医保打包付费和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进一步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三级医院的支付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进一步细化分级诊疗医保差别化报付,引导参保人员分级诊疗,对未按转诊程序就诊住院的患者,或自主转诊的住院患者,进一步下浮报销比例,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疗费用的监督制约作用,不断完善以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为关键的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二是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结合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

  三是建立完善利益分配机制。通过加强费用控制等手段,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主动承担疑难复杂疾病患者诊疗服务。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建立注重质量效益为主的绩效考核制度,推行体现“多劳多得、效益优先”的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奖励性绩效比例,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

  (四)落实扶持政策,加大财政补偿

  全面落实各项财政经费保障政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经费,按照原渠道拨付,并保持稳定增长。完善财政性资金绩效考核办法,改进资金拨付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特别是要大胆创新财政扶持政策,对“社区全科医师签约服务费”、“公立医院中高级医师下基层多点执业补助、奖励和扶助资金”应纳入各级财政补偿补助范围,或设立专门项目管理。

  (五)创新投融资体制,多渠道投入加快医疗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投融资引导,通过设立医疗健康投资基金,搭建高效的投融资平台,运用股权投资、产业基金等市场化融资手段,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发展医疗卫生服务的资金供给。

  一是进一步加强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市各级各类医院的新建、迁(扩)建、升级改造等工程。新建市二医院、建设市三院江东新院、新建市精神卫生中心、扩建市中医院(二期)和建设秀英、龙华、美兰3个二级综合医院、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二是加强专科医院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体系。重点争取与国内著名医疗机构合作,建设高水平的康复医院、糖尿病医院、骨科医院、肾病医院、老年病医院和心血管医院等,有效解决医疗服务结构短板问题。

  三是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办医,构建多元办医新格局。卫生行政部门在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其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规划时,要为社会资本预留发展空间。凡是符合规划要求的,应准予举办,任何部门不得另加限制性条件。要突出重点支持社会资本优先投向医疗资源稀缺领域、特需医疗服务领域,支持社会资本创办医护养老、病残康复、精神、儿童、妇产等专科医院。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社会力量进入慢病管理领域。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一是大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健全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完善医联体的“共管共享机制”,形成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机构和社区全科医生的利益共同体,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建设进程。

  二是大力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制度落实,盘活卫生人力资源。卫生行政部门要研究出台相关措施,督促各级公立医院认真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杜绝医院对多点执业医师的阻挠、干扰和限制,建立健全医务人员有序流通机制。

  三是大力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制度落实。建立健全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师团队考评机制,不断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创新全科医师优惠服务包,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签约,划片实行网格化服务,确保常见病、多发病真正做到“首诊在基层”,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制,让家庭医生真正成为居民健康守门人。

  四是进一步加大基层实用人才培养力度。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创新形式,加强卫生职业教育和临床规范化培训。采取提高基层岗位津贴等激励措施,吸引大、中专毕业生积极到基层上岗就业,充实基层医疗卫生队伍。

  五是完善基层卫生人员晋升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基层卫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制度,对长期在城乡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时,按照在基层工作年限倾斜加分,确保基层卫生人才“进得来、留得住”。

  六是加强中医药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建设,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将中医药“治未病”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优势,为群众提供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

  (七)划定分级责任区域,稳定双向转诊渠道

  通过建立不同形式的医疗联合体,明确二、三级医院功能定位,鼓励医联体核心医院在基层卫生机构设立普通门诊、老年病、慢性病科,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上下联动,利益共享、固定有序的协作关系。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基本结构和网点布局,按四个区建立4个区域性综合医疗中心,以其作为区域分级诊疗的核心,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和条块结合的分级诊疗责任区域,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让上转病人获得免挂号费、优先安排专家门诊、优先安排大型检查、优先安排住院等多项优惠措施,让群众在区域性医联体内体验到同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八)实施联网工程,加快“健康海口”信息化建设步伐

  建立集卫生资源利用信息、医疗质量信息、医院管理信息、医药采购使用信息、医保支付监管信息、电子诊疗档案和居民健康信息等一体的专业数据,形成统一开放接口的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加强医疗信息共享,确保全市区域内转诊信息畅通,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互联网医院,发展移动医疗,推广在线医疗服务,探索互联网的分级诊疗应用,建立“个人-家庭-社区-医院”四级协同健康分级管理体系,完善治疗、康复、护理全流程服务链,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医疗信息互联互通为主要内容的分级诊疗信息化技术支撑体系。

  (九)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人人参与医改、人人支持分级诊疗的良好社会氛围。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分级诊疗政策培训,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提高医疗卫生工作者政策水平和执行能力。积极推动“健康海口”建设,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居民提高健康管理意识、逐步引导群众的健康需求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从“要我到基层首诊”向“我要到基层首诊”转变,不断提高市民的健康水平和幸福感。

  (十)尽快启动分级诊疗地方法规立法工作

  随着分级诊疗制度的深入推进,医联体之间签约合作的法律关系,以及社区全科医生与签约患者之间诊疗责任、权利和经济纠纷等相关问题将日渐显现,仅仅依靠软性约束的政策措施,将难于维持和规范,应当及早将科学的标准、规范的程序、合理的规则和有效的措施转化成具有刚性约束的管理法规。我市享有地方立法权,应充分用好用活这一“特权”,创造性地开展分级诊疗地方立法工作,为分级诊疗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如制定《海口市双向转诊管理办法》、《海口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办法》等,通过有针对性的地方性法规,维护好全科医生的首诊权、转诊建议权和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减少和避免医患纠纷,从而提高分级诊疗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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