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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协商座谈会的情况报告
作者: 文章来源:教文卫委 更新时间:2015/07/28
  为更好地推动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发展,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协2015年工作部署和要求,7月17日上午,市政协副主席林道本、叶霞带领教文卫委员会医卫界委员,同四个区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四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分管领导,就如何加强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了协商座谈。现将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一、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

  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为省垂直管理机构。市局直属机构有四个区食药监局、1个市稽查支队和1个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四个区食药监局下设4个稽查大队和33个食药监所。

  2014年,我市工商等部门部分人员划入食药监系统。全市食药监系统共379个编制,现有公务员304人、事业编57人。市局共60个编制,各区局除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外,还有聘任或兼任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共508人。

  根据省编办2014年3号文件规定,我市食药监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我市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行政许可、酒类流通备案登记,以及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综合监管和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管。

  2014年以来,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市食药监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职能整合和人员、档案等划转顺利完成,各项工作逐步有序开展。

  (一)不断规范市场秩序

  一是大力开展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对农村食品市场、学校食堂、旅游餐饮、茶叶、大桶水、植物油、肉制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处方药、特殊管理药品、医疗机构制剂、医疗器械等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仅2014年度就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3554人次,巡查29519家次企业。

  二是切实加强重点时段食药品安全整治。重点加强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春、秋季开学前后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仅2014年中秋节期间就查扣“问题月饼”1342盒,取缔伪造商标、无证生产月饼小作坊2家。

  三是全面保障重大活动食药品安全。抓好近两年的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省市“两会”、环岛自行车赛等38项重大活动的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保障安全用餐超过13万人次。

  四是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检查。仅2014年就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美容美发商家453家。完成2014年和2015年上半年保健食品国家风险监测抽样及快检任务67个批次、36个品种。

  五是推进药品市场和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开展药品流通市场日常巡查,2014年检查城区零售药店632家、乡镇及农村零售药店209家、各类医疗机构864家、批发企业300家,检查覆盖率均为100%。开展医疗器械无菌、定制式义齿等专项整治,2014年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个体诊所、眼镜店、格子铺等435家。

  六是做好药品生产企业日常巡查工作。2014年对药品生产企业、医院制剂开展日常巡查189家次,覆盖率达100%;开展无菌药品生产线停产、中药制剂品种、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药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7个专项检查,覆盖率100%。

  七是全面开展新修订药品GSP认证及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今年4月以来,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新版GSP认证和换证,已派出GSP现场检查员582人次,对194家零售企业(门店)进行现场检查,其中145家通过认证,49家限期整改复查,认证通过率达75%。

  (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严厉打击“黑窝点”。联合公安部门成立“联合打击食药违法犯罪协调办公室”,形成打击食药品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2014年8月,捣毁一家使用甲醛等非食用化学物质加工销售食品的黑窝点;今年上半年,又连续查处三家假酒勾兑灌装黑窝点,有力震慑了制假制劣者。

  二是强力查办案件。完善案件办理流程,对案件合议、办结案件罚没款追缴及办案程序等进行严格把关。2014年办理各类案件256宗,办结案件238宗,罚没款约350多万余元,移送公安部门17宗,行政处罚案件受理率100%,结案率92.9%,2015年上半年又办理案件152宗。

  三是用好投诉举报平台。通过12331举报热线平台2014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312件,办结1298件,办结率为98.9%;2015年以来共接到520起举报投诉,举报投诉办结率达到100%。同时积极利用政府网站、局政务网站、官方微博等推进食药品监管信息公开。

  (三)加强食药品抽检监测

  一是强化果蔬农残抽检。一方面加强进岛蔬菜农残抽检,2014年对进岛蔬菜快速检测21200批次;2015年以来,通过升级检测设备、增加检测覆盖面等方式,仅上半年就对进岛瓜菜快速检测15722批次,129849吨。另一方面试点实施大型超市设置蔬菜农药残留快速免费检测点,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快测结果。

  二是开展食品流动快速检测。全市有5辆食品流动检测车对食品超市、农贸市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学校食堂12类消费量大的食品开展采样检测。2015年上半年,全市共出动食品快速检测人员2071人次,抽检商户540家,抽检样品8029批次。

  三是建立健全科技监管手段。一方面通过在生产车间、后厨、学校食堂、药店等场所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实施实时监控。目前已经在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和8所学校食堂开展了视频监控试点。另一方面与软件公司合作开发了手机软件“QS查查”,通过连接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生产许可数据库,查询食品是否假冒或无证生产食品。今年5月,通过软件核查了食品2676批。此外,将我市零售药店的电子监管入网确认并缴费,作为新版GSP认证的重要检查项目。目前,全市已有198家药品零售企业缴费并网。

  (四)创新食药品监管模式

  一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了“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茶叶经营安全示范店”、“药品零售药示范店”和“学校食堂示范点”等创建活动,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落实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14方面质量安全管理,对全市438家食品生产单位建立了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通过与乡镇、街道配合,动员信息员、网格员、抄表员等入村、社区调查摸清我市小作坊的现状,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综合治理。在龙华区试点实行小作坊登记备案制度,鼓励小作坊主动登记备案,将小作坊纳入监管视线。

  三是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2014年全市符合实施量化分级条件的持证持照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为96.05%。至2015年3月,除新开办、责令整改单位外,全市共完成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5349家。

      四是试行多证合一、法人承诺新模式。将《食品流通许可证》设立、变更、延续等2大类5项事项作为首批“法人承诺制”审批改革事项,只要申报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承诺经营场所的条件符合清单规定,就可快速审批,当天办结,大幅度提高了审批效率。

  二、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监管力量不足

  一是目前全省监管队伍共2700人,而海口的监管队伍仅300多人,约占总监管队伍的13%,而监管对象占全省的1/2,监管任务重,工作量大,人手不足。二是工作人员的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程度较低,非专业人员比例高,工作能力水平较低。三是食品监管“三员”(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基层监管作用无法有效发挥。

  (二)基础条件较差

  一是四个区中除秀英区食药监局外,其他三个区食药监局的办公场所都是租赁的。二是各区执法车辆普遍不足,有的基层所一辆执法车都没有。三是各区在农贸市场、超市设置的农药残留免费检测点,由于没有配套相应的检测室、检测设备、检测试剂以及工作人员费用,致使该项工作至今未能有效开展。四是由于检验监测技术设施落后,执法人员依旧沿用眼看、手摸等传统监管方式,食品药品质量监测的水平较低。

  (三)协调机制不健全

  机构改革后,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三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主要由食药监局承担,但是,卫生、农业、海洋渔业、城管、公安等其它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和各镇街的职责分工仍未明确,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及联合执法机制也不够完善。

  (四)应急机制不完善

  目前尚未建立起覆盖农产品种养植、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及药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影响食品药品突发事故处置工作的开展。当食品药品安全出现重大问题时,各监管部门职能在自己监管职责内对问题进行追溯,不能实现跨部门、跨环节追溯,难于找到问题的根源,进行有效的处置。

  (五)信息化建设滞后

  由于我市食药监系统机构职能整合时间不长,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不足,各类基础建设还比较薄弱,信息化监管的能力水平还较低。食药监、商务、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信息化系统之间没有实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影响信息化监管整体水平的提升。

  (六)“黑作坊”整治力度不够

  一是我市食品小作坊数量大、分布广、变化快,“黑作坊”掺杂其中,隐蔽性强,不易发现。二是市、区食药监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广、任务重,人力不足,无法做到全天候、全覆盖监管。三是有关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给整治食品“黑作坊”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七)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检测中心管理体制不顺

  该中心目前承担我省进岛瓜菜95%以上的检测任务,但只是一个临时机构,无编制、无工作经费、无检测资质。机构改革前,隶属工商部门管理,每年市政府拨付专项工作经费280万。机构改革后,划转食药监局管理,市政府没有拨付相应的工作经费。目前监测经费从局工作经费中调剂,存在较大缺口,工作开展困难重重。

  (八)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不够强

  食品药品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参差不齐,特别是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薄弱,给食品安全带来很大的风险。

  (九)宣传工作的力度还不够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还不够强,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氛围不够浓厚。

  三、加强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夯实监管基础,提高队伍能力

  一是要尽快研究解决三个区局办公场所问题,及时给还未配有执法车辆的基层食药监所配备执法车辆,加快完善基层所执法装备配置。制定日常巡查、投诉处理、稽查办案、内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基层所的规范化建设。

  二是要通过招录具有相应专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线,认真落实市、区食品监管“三员”(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制度,进一步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切实解决监管人力不足问题。

  三是要加强执法人员《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继续深化改革,完善监管机制

  一是要完善机构改革后各部门、基层监管所的工作职责,按照省局制订的省、市、县(区)监管局和乡镇监管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能定位,推进日常监督和执法办案工作有序开展。要完善食安委工作机制,明确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不断加大部门联合执法的力度。

  二是要落实区、镇、街责任,推行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督管理制度,以区政府的名义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协管员,在区食药监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协助做好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引导、安全隐患排查、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专项治理整顿等工作。

  三是要深入推进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酒类备案等方面的“多证合一”、“多环节合一”和“法人承诺制”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环节和时间,让基层监管人员从繁杂的审批事务中解放出来,投入到日常的监管事务和执法办案中去。

  (三)完善监管制度,强化日常监管

  一是要制订和完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和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的日常巡查制度,明确日常监督检查的内容、频次,细化工作目标和责任,建立企业诚信经营档案,强化日常监管。

  二是要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和“餐饮服务示范街”创建活动;积极探索酒类经营、食品超市、冷冻库和餐饮服务环节示范创建试点工作;继续做好餐饮服务环节量化分级管理,努力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要强化清单管理,开展靶向治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努力消灭各类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的行为,突出抓好学校食堂、旅游景区及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坚决遏制特大餐饮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是要尽快理顺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检测中心无编制、无工作经费、无有效检测资质问题,确保该中心正常运转,切实做好我省进岛瓜菜的检测工作。

  (四)突出问题导向,抓好专项整治

  一是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抵制制售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等不法行为。尽快研究制定有关小作坊、小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办法,使我市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更加富有成效。每个镇、街监管所要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摸清辖区内食药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家底”,坚决打击“黑窝点”。

  二是要完善企业自检制度,巩固已有食品超市、农贸市场食品快检的阵地。继续发挥食品快测车筛查问题食品的优势,加大对农贸市场、食品超市和餐饮店的检测力度,并向农村乡镇地区延伸,充分发挥快检为案件提供有力线索的作用,努力消灭“问题食品”。

  三是要重点对食品类的米、面、油、肉、蛋、奶、大桶水等生活必需品和地方特色食品,药品类的特殊人群用药、含麻黄碱处方药等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能力水平

  一是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政府部门及各行业食药品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食品(含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含进出口)、消费等环节的安全监管。

  二是要建立我市统一的食药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要做到统筹规划、协调统一、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三是要建立我市食药品社会信息化监管网络。构建面向公众的“食药品安全服务网”,提供食药品基本信息、企业索证信息、权威检测信息等多种信息查询渠道。完善各食药品经营地视频监控系统,设立市食药监管中心,实时监控食品药品经营的情况。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通讯工具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的特点,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树立食品药品安全观念。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揭露、曝光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文章来源:教文卫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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